返回辽宁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辽宁省商业厅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食品安全 >  正文
喝豆浆时的注意事项
2008-12-18 08:54  文章来源:国家食品安全网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1.忌喝未煮熟的豆浆。没有煮熟的豆浆含有毒物质,会导致蛋白质代谢障碍,并引起中毒症状。
2.忌在豆浆里打鸡蛋。鸡蛋中的黏液性蛋白易和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,产生一种不能被人体吸收的物质,大大降低了对营养的吸收。
3.忌冲红塘。红塘里的有机酸和豆浆中的蛋白质结合后,可产生变性沉淀物,破坏营养成分。
4.忌装保温瓶。豆浆中有能除掉保温瓶内水垢的物质,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,以豆浆作为养料,瓶内细菌会大量繁殖,经过3-4个小时就能使豆浆酸败变质。
5.忌喝超量。一次喝豆浆过多易引起蛋白质消化不良,出现腹胀、腹泻等症状。
6.忌空腹喝。空腹喝豆浆时,豆浆里的蛋白质大都会在体内转化为热量而消耗掉,不能充分起到补益作用。喝豆浆的同时吃些馒头、面包等淀粉类食品能够使营养物质被充分吸收利用起来。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网站管理: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 吴 博 电话: 010-65198950 Email: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 辽宁省商业厅 联系人: 张 悦 电话: 024-86894801 Email: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技术支持: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: 吴 燕 电话: 010-51651200-600 Email: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